问:你是否必须报税?
答:即使你只在加拿大居住一段时间,如有以下情况可能仍须申报:预交税额不足;想退回多交税;想申领GST Credit;想申领CCTB。
问:哪些收入必须申报?
答:在成为加拿大居民的时间内必须申报你全球的收入,包括境内境外一切来源收入。
在你未成加国居民的时间段你须申报下列收入:在加就业或生意所得;出售资产增值;你从加国领取的奖学金,助学金,研究资助的应纳税款。税务条约国居民例外。难民取得的救济金不用申报。
问:为何要申报国外资产?
答:按市值申报国外资产的作用在于:把你的海外资产按市值记录在案并以此为成本计算你日后出卖资产时的增值或损失。超过十万加元必须申报。
问:什么情况下可扣减移居加国的搬迁费用?
答:一般不可以,除非你进入加国修读大学以上的全日制学生,而且领取奖学金,助学金,研究资助。
问:可否抵扣付到海外的瞻养费?
答:回答是肯定的,但必须是因分手而分居,并满足加国境内可抵扣瞻养费的所有规定。
问:税务条约下豁免的收入是否也应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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