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宏达移民网》所了解,不管哪国的投资移民项目都具有其特点,
美国EB-5投资移民也不列外。如:
1、 具有风险性。
美国投资移民EB-5政策的产生就是基于提振本国经济,增加就业机会,所以它要求区域中心的设立必须是在高失业率地区,而高失业率又分为两种,一种是偏远贫困地区,另一种是繁华却就业不足的地区。如果是前者,由于一些有着雄厚实力的开发商的缺席,项目更可能出现问题。对一个投资移民项目来说,能否如期动工,能否按照移民局所需创造就业将直接决定投资人移民是否能成功。
2、政策稳定。从美国EB-5投资移民法案于1990年颁布至今,已经有20多年时间,历经多届政府考验,无论政策如何改变,门槛是否提高,将
投资移民EB-5政策继续下去的决心一直都未曾改变。
3、法律及体制相对成熟。相比移民市场上此起彼伏的开门关门,
美国投资移民从未关门,也已经产生了大批走完整个EB-5历程的真实案例,移民机构也相对纯熟。什么样的递案符合I-526的标准,什么样的情形在I-829阶段容易被拒签,如何保障50万美金还款的获得等等都已经有成熟机制进行审核,随着SEC等政府机构的介入和持续监管,美国EB-5投资移民将继续向着健康持续的方向发展下去。
4、门槛较低,资金来源较宽松,而且居住地不限。相比加拿大等国对资产来源的严格要求,美国则相对宽松,只要
移民美国投资申请者证明资金来源合法即可,继承、赠予等均可;且投资金额只有50万美元。通过投资申请移居美国后,可以在美国任意地方居住,也可继续在中国居住,只需每183天登陆一次美国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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