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EB-5投资移民受到广大投资者的青睐,被认为是最简单、快捷的移民美国之路。不仅如此,美国移民局(USCIS)对美国EB-5投资移民的重视程度也在不断提升。这体现在美国移民局不断更新并明确美国投资移民EB-5联邦法规,继续加强对区域中心的监管力度,建立正式谅解备忘录,以求在EB-5项目的管理和审批上获得专业帮助。由于美国投资移民EB-5项目的复杂性、投资者的财务安排、以及投资就业创造的属性,美国投资移民计划给美国移民局带来了极大的挑战。美国投资移民EB-5法案规定项目必须具有一定的风险性,这使得
投资移民申请者不得不为资金安全所担忧。
目前,在美国投资移民I-526审批日趋严格的形势下,选择设置银行监管机制的EB-5项目,已经成为美国EB-5投资者的共识。
据宏达移民网所了解,在美国EB-5投资移民过程中,银行的这种监管业务是受法律保护的。通常,客户须与监管银行签署监管协议,监督银行必须按监管协议中规定的条件支付或退还受监管资金,这就是
移民美国EB-5投资中的安全阀机制。这一机制是对移民美国EB-5投资人的一种先期安全保障,能确保EB-5投资者在其I-526申请获批前,资金处于银行的安全监督中。否则,如果I-526申请被拒,项目开发商必须要有另外一笔资金归还被拒的EB-5资金,而大部分开发商都不具备这个实力,还款可能遥遥无期。移民美国的投资者也不能及时得到还款投资到其它EB-5项目中去。
专家认为,在审查
美国投资移民EB-5项目的监管机制时,一要看该项目有无设置监管账户;二要看监管账户释放资金的条件;三要看投资款和发行费的退还条件。
在目前美国投资移民I-526申请期延长、审批速度减慢的情势下,设置规范的银行监管机制尤为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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