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现行美国投资移民计划的客观风险性,安全获取美国绿卡的目标推荐选择成熟稳健,运作时间悠久的EB-5项目较有保障。例如:1997年推行至今的美国加州CMB移民项目。推荐理由:运营期长达14年,受美国联邦政府庇护,也是唯一有成功绿卡身份给到客人,并成功取得还款的EB5项目。
美国EB-5投资移民项目于1990年起实行,目的是吸引海外投资移民者来美国投资及创造就业机会。1993年,EB-5移民法规中特别增设了“地区中心移民方案”,将移民投资“应直接创造十个就业机会”之就业规定放宽为“直接或间接创造十个就业机会”,使EB-5成为美国所有移民类别中申请核准时间最短、资格条件限制最少的一条便捷通道。
EB-5对申请人的资格条件制定得相当宽松,投资人无须受任何商业背景、年龄、教育程度以及语言能力的条件限制,只要证明其投资资金的来源合法即可。而且此资金不要求要通过自己经营企业所得,也可以是继承或者赠与。此移民类别的特色是“全家移民”,即投资人、其配偶和未满21岁之未婚子女均可以同时申请移民。
美国移民申请条件:
(1)投资人必须年满 21 岁
(2)投资人不必有任何学历,经商或工作经验的背景
(3)投资人必须拥有50万美金的资产证明(不须由申请人本身累积取得,赠与、继承等方式亦都可以,但必须是取自合法正当的途径。)
(4)投资人必须已经或正积极投入规定的投资金额
(5)投资人身体健康,无犯罪记录
投资移民须知:
(1) 通常的投资金额为一百万美元,在高失业地区投资金额为五十万美元。
(2) 投资必须到位。
(3) 投资的资金必须来自合法渠道。
(4) 投资的商业和公司必须有益于美国经济并在通常情况下创造不少于十个全职职位。
(5) 投资和申请人必须进行日常的管理工作。
美国投资移民政策要求相对其它国家来说比较宽松,在各国移民齐涨价的大环境下,美国投资移民更是优势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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