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马来西亚第二家园的基本条件:
1、定期存款
年龄50岁以上-定期存款人民币30万
年龄50岁以下-定期存款人民币60万
2、房地产
又如果申请者已在马来西亚拥有超越人民币2百万的马来西亚房产,年龄50岁以上者可以只存入人民币20万;年龄50岁以下者可以只存入人民币30万。
3、收入证明
(1)海外银行存款证明-含储蓄,现金或定期存款在内的所有银行资产。年逾50岁者需人民币70万(或以上);年龄50岁以下者需人民币100万(或以上)。这些资料重在证明申请者有经济能力支持在马来西亚停留期间的各项支出。
(2)每个月收入人民币2万元(或以上)的离岸收入证明。这份月收入可以是公司赢利、薪金、退休金或者其他的退休福利形式 (可以从公司或付款证件的信件或所得税声明等形式证明)。
4、无犯罪记录证明
接马来西亚移民厅最新通知,自2011年3月1日起申请马来西亚第二家园侨居项目的申请者要求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中国公民的文件为无犯罪记录公正书,需经过中国外交部和马来西亚驻中国大使馆认证。在3月1日之前递交尚未批准或已批准尚未报到的申请者需要补交以上资料。
▪ 深圳A先生申请马来西亚移民项目 ▪ X女士申请马来西亚移民项目 ▪ P女士申请马来西亚移民项目 ▪ A先生申请马来西亚移民项目 ▪ W先生申请马来西亚移民项目 ▪ H先生申请马来西亚移民项目 ▪ 高科技公司担任副总经理成功移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