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现时持有《因公往来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通行证》在港工作。若我获准通过“输入内地人才计划”来港工作,可否使用该通行证而无需返回内地另行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
答:你如通过“输入内地人才计划”来港工作,必须向你内地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签发因私《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相关赴港签注,然后把标签贴在《往来港澳通行证》空白签注页上,并在抵港时向香港入境事务处人员出示《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相关赴港签注,办理入境手续。现时持有《因公往来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通行证》在港工作的内地人士,若获淮通过“输入内地人才计划”来港工作,须先行返回内地申领因私《往来港澳通行证》及有关的赴港签注,方可来港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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