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如果申请人在办理了香港投资移民后,过了一段时间又投资移民了其它国家并选择在该国居住,这样的话,对香港投资移民今后的永久身份证和特区护照有什么影响?
答:如果主申请人可以提供证明他在中国或者其它国家有公司,或在其它国家有工作而不能到香港居住的话,是可以向香港入境处申请豁免的。香港入境处处长有权批准主申请人可以不用在香港居住生活,7年后也能向香港特区申请永居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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