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 加 坡 公 民 权
目前有两个新加坡公民权计划 :
给个人依照自身优点制定的经济计划。 为新加坡公民的配偶和子女的家庭关系计划。 符合以下条件的个人可申请新加坡公民权 :
经济计划
年龄21岁以上,在申请日之前已经成为新加坡永久居民超过2 年或6年的个人。 已经完满完成全职国民服役的新加坡永久居民。
家庭关系计划
申请前已经成为新加坡永久居民两年的新加坡公民的配偶及子女。 出生在新加坡的少数种族( 年 龄 低 于 21 岁 )但不是新加坡公民者。
不在新加坡出生但在新加坡永久居住的新加坡公民的少数种族子女。 申请者可在公民服务中心/公民权柜台领取表格。在上交表格后,申请人可能需要接受面试。
申请费为S$50 (US$31),申请过程一般需要6 - 10个月.。
如申请成功,申请者需缴付S$55(US$34) 的管理费。
新加坡不承认双重国籍,如果申请者目前是他国公民 ,必需脱离目前国籍并出 示脱离证明。 申请者必需宣誓脱离原有国籍 、宣誓作为新加坡公民效忠国家。
申请者在宣誓仪式上将得到公民证书, 粉红身分证和新加坡护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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