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的“保健储蓄”始于1977年,是一项面向全体公民、根据年龄缴费的制度。35岁以下缴纳本人工资的6%,36-44岁缴纳7%,45岁以缴纳8%,由雇主和雇员各承担一半。储蓄账户只限支付住院费用和少数昂贵的门诊费用,可一家三代(父母、子女、夫妻)共同使用。住院费用由国家补贴、个人医疗账户和个人三者承担,而不是全额由个人账户支付。
保险储蓄账户虽属个人所有,但有严格的提取限额,超额部分由个人自理。住高级病房,个人自付额相应提高。新加坡1990年实施的“健保双全”,实际上是“保健储蓄”的一部分,大病保险费可以从“保健储蓄”账户中支出。至此新加坡形成了自己独特的个人纵向积累与横向统筹共济相结合的医疗保险模式。
新加坡以“保健储蓄”为核心的医疗保险体系运作效果良好。近几年被提取支付住院费用的金额只占“保健储蓄”基金的20%,国家卫生总费用的7%,但在储蓄账户中积累起来未曾使用的资金已相当于新加坡4年全国卫生费用的总量。由此可见,新加坡“保健储蓄”是一个设计严谨、运作科学、节约费用的制度。
1974年以前,新加坡的医疗保障制度是借鉴英国的。在经历了70年代卫生费用的急剧增长之后,政府意识到必须对过去福利型医疗保健制度进行改革。新加坡及时调整了国家医疗保健的指导思想,由过去国家包下来,转变为强调以个人责任为基础,政府分担部分费用,来保证基本医疗服务。新加坡在实践中始终坚持这个正确的指导思想,门诊费用在国家补助的基础上个人自付,体现个人责任基础。
后来把1955年开始实行并获得成功的中央公积金制度中的强制储蓄机制移植过来,建立了医疗保健储蓄账户,用于帮助公民筹集住院费用。在新加坡全国卫生总费用中,个人自付的比例占60%以上。这一方面表明日益富裕的公民愿意为卫生消费支付费用,另一方面也说明,政府强调的以个人责任为基础的指导思想已被人民所接受。
新加坡认为“积累作用”是“保健储蓄”的本质。“保健储蓄”就是为住院、为未来、为老年、为疾病风险积累资金。因此,在设计医疗保险项目时已考虑到主要针对高风险事件。新加坡的“个人医疗账户”是从养老储蓄那里学来的,因此要求人们为未来的老龄化社会储蓄医疗费用。抑制浪费则是这一制度体系正常发挥作用的结果,是储蓄功能间接产生的作用。
在新加坡,曾有许多人认为医疗储蓄如果不花只是冻结的财产,将会被政府留用。还有一部分人没有了解医疗储蓄支付限额,产生了用储蓄就医比自费就医更合算的错觉,致使许多人被诱导去消费奢侈的医疗服务,实际上这是一种“为了获得而付出”的行为。如果没有“保健储蓄账户”,他们是不会进行高消费的。新加坡在实践中认识到,这种可获得性,刺激了更多的医疗消费,如大量标准病房升级为高档病房等。为此,他们逐步完善了对保健储蓄账户的管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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